【公告】109學年度閱讀與書寫能力會考後測相關事宜,請 查照。
閱讀書寫暨素養課程研發中心 通知
110年3月29日
說明:
一、109學年度閱讀與書寫能力會考後測
- 考試時間:110年05月10日(一)~05月14日(五)「閱讀與書寫」課程隨班考,考試時間共90分鐘(中間不休息)。
- 考試地點:「閱讀與書寫」課程各班上課教室。
- 參加對象:修習109學年度第2學期「閱讀與書寫(二)」課程學生務必參加。
二、考試請假事宜:
- 學生如須請假或臨時患病、遇不可抗力之特殊事故不及請假時,請學生依據「靜宜大學學生考試請假及補考辦法」(如附件一、附件二)辦理請假手續,否則一律以缺考計。
(1)請假受理即日起至05/05(三)17:00止,請假須得到授課老師簽名認證,敬請留意時間。
(2)考試當天若發生不可抗因素而缺考,可於05/18(二)17:00前至閱讀書寫暨素養課程研發中心(圖書館4樓)辦理請假(須備妥請假申請單及請假證明),方可參加補考。
- 補考時間:110年05月20日(四)15:30至17:00,(遲到逾20分鐘不得入場),考試地點及座位表將於考試前二日公布於「閱讀書寫暨素養課程研發中心」官網(https://raw.pu.edu.tw/)。
- 請假程序由「閱讀書寫暨素養課程研發中心」承辦。
三、考試規則:
- 考試當日學生應提早抵達上課教室。
- 考試當日以授課教師訂定之時間為主,作為考試時間起訖之提醒。
- 作答應試文具用品說明,答案卡僅限2B鉛筆及橡皮擦、答案卷以藍色或黑色原子筆及立克帶(白)應試。
- 非關考試用品請放置試場前後(不得放置座位底下),考試時3C電子產品一律關機。
- 學生不得將試題、答案卷攜出場外,違者該科當次考試成績以零分計。
- 交卷後應立即離開試場,不得逗留場內、試場周邊或高聲喧嘩。
- 「靜宜大學學生考試規則」隨函檢附(如附件三)並公佈於各試場內,考試各項相關規定依此規則辦理,相關程序由「閱讀書寫暨素養課程研發中心」承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