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閱寫中心】公告112學年度閱讀與書寫能力會考後測相關事宜,請 查照。

     閱讀書寫暨素養課程研發中心  通知

一、112學年度閱讀與書寫能力會考後測

  1. 考試時間:1130415()~0419()「閱讀與書寫()」課程隨班考,考試時間共90分鐘(中間不休息)
  2. 考試地點:「閱讀與書寫()」課程各班上課教室。
  3. 參加對象:修習112學年度第2學期「閱讀與書寫()」課程學生務必參加。
  4. 相關資訊詳見「閱讀書寫暨素養課程研發中心」https://raw.pu.edu.tw/

二、考試請假事宜:

  1. 學生如須請假或臨時患病、遇不可抗力之特殊事故而缺考,請假程序由「閱讀書寫暨素養課程研發中心」承辦,
    請依據「靜宜大學學生考試請假及補考辦法」(參閱附件一)
    辦理。
    (1)
    情況一:公假與事假 要事前請假,請將「附件二_請假申請單」給授課老師簽名核准後,再將「請假申請單及相關證明」,
      於
    04/12()1300,送至閱讀書寫暨素養課程研發中心(圖書館4)查辦,逾期不受理,敬請留意時間。
    (2)情況二:考試當天之病假、事故及不可抗因素者,請備妥「附件二_請假申請單及相關證明」
      於
    04/23()1730閱讀書寫暨素養課程研發中心(圖書館4)辦理請假,方可參加補考。
  2. 補考時間:1130425()15301700(遲到逾20分鐘不得入場)考試地點:蓋夏圖書館5F學習促進區。

三、考試規則:

  1. 考試當日學生應提早抵達上課教室。
  2. 考試當日以授課教師訂定之時間為主,作為考試時間起訖之提醒。
  3. 應試文具用品說明,答案卡僅限2B鉛筆及橡皮擦答案卷以藍色或黑色原子筆及立克帶()應試。
  4. 試時3C子產品一律關機。
  5. 學生不得將試題、答案卷攜出場外,違者該科當次考試成績以零分計。
  6. 交卷後應立即離開試場,不得逗留場內、試場周邊或高聲喧嘩。
  7. 「靜宜大學學生考試規則」隨函檢附(如附件三)並公佈於各試場內,考試各項相關規定依此規則辦理,
     相關程序由「閱讀書寫暨素養課程研發中心」承辦。

敬祝 平安

閱讀書寫暨素養課程研發中心 敬上

承辦人:陳助理   聯絡電話:04-2632-800116106